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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实现新突破

来源:厦门文明网 发布于:2021-10-15 08:09
  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再传佳讯——10月14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生态文明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对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命名授牌,厦门市湖里区、集美区双双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至此,我市已有4个行政区获此荣誉,这是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再上新台阶的最佳褒奖,也是对“高素质高颜值厦门”的完美诠释。
  成绩来之不易,荣誉实至名归。作为厦门经济特区发祥地,生态花园之城的“新客厅”,湖里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发挥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勇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拓荒者”,加速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而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跨岛发展”战略思想的先行区,集美区聚焦建设“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城市副中心和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以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不断创新突破,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直以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这条路上,我市始终敢闯敢试、先试先行。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厦门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成为生态省建设排头兵”的殷切期望,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走出一条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发展道路。
  成就有目共睹。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厦工作期间牵头制定《1985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起,我市便开始了对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自觉探索——2001年“中国(厦门)国际城市绿色环保博览会”吹响了建设绿色新文明的号角;2005年至2007年,厦门市委与中央编译局合作开展“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厦门的实践与经验”重大课题,总结推广厦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做法;2015年,厦门岛外四个区全部获评国家生态区;2016年,厦门市成为福建省首个、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个通过验收的国家生态市;2017年、2018年,海沧区和思明区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9年,中国工程院发布报告显示,厦门生态文明指数居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之首……
  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厦门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不懈奋斗者,坚持生态立市,以“六个坚定不移”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厦门,让“生态美”成为厦门的亮丽名片,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醉人的美”成为厦门的恒久骄傲,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多“厦门经验”。(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责任编辑:苏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