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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老年基金会为困难老人发放109.4万元护理补助金

来源:厦门文明网 发布于:2021-10-14 07:16

厦门市老年基金会向入住厦门市爱心护理院的老人发放敬老节慰问金。 记者 晋君 摄
  金秋十月爽,九九话重阳。此前,受本轮疫情影响,厦门市第十二届“重阳敬老 你我同行”新闻大篷车特别行动未能如期开展,但厦门市老年基金会关爱困难失能老人群体行动和推动老年事业发展的脚步从未停下。
  今年重阳节,市老年基金会和各区老年福利协会将继续为650位困难失能老人发放109.4万元的护理补助金和提供部分护理用品,并为12个符合“金秋老年乐园”条件的村(居)老人活动场所挂牌;同时,向入住市爱心护理院的老人发放敬老节慰问金共计5.08万元。
  发放老年护理补助金
  早在8月中旬,厦门市老年基金会就向各区老年福利协会发出通知,部署老年节和“敬老月”期间联合区老年福利协会向全市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发放护理用具(品)和护理补助金的工作。
  市老年基金会和各区老年福利协会始终把帮扶困难失能老人作为工作的重点,自2013年至今年春节,累计发放护理补助金14次(每年春节、老年节各发放一次),合计2407.46万元,惠及困难失能老人25104人次;购买了482张护理床、357把助行器、746辆轮椅、783张防褥疮床垫,价值125.98万元,发放给2368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真心实意为老人分忧解难。
  此外,市老年基金会还继续为我市部分基层老年活动场所购置文体活动器械,为涉老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助力老年慈善事业发展
  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总人数的18.70%。预计到2025年这一人数将突破3亿,到2033年将突破4亿,2053年将达到4.87亿的峰值。而“十四五”时期却被视为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老有所养,是许多家庭关切的“家事”,也是“国之大事”。对此,市老年基金会将动员社会各界更多地关爱老人,助力我市老年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老年基金会会长李建福表示,我市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神为指导,继续开展各项老年慈善活动,宣传慈善事业宗旨,扩大慈善事业影响力;努力筹集为老服务的善款,把每一笔善款都用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也希望爱心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厦门建设,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老年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李建福说。(海西晨报记者 晋君)
责任编辑:苏文彬